(2)党、团支部致词;
(3)少先队员向大会献词;
(4)宣读各兄弟学校的祝贺信;
(5)大队委员会向大会报告上一年的工作情况,提出今后少先队活动的意见,代表审议工作报告;
(6)讨论决定少先队内部的重要问题,提出倡议,发起某项重大活动等;
(7)梳理。归纳、讨论代表意见、提案,分别转交有关部门答复处理。也可以把少代会与选举大会结合进行,或将选举作为少代会的一项议程。
少代会一般每年举行一次,召开的时间最好放在“六一”儿童节或10月13日建队纪念日进行。
(三)工作报告
少代会的工作报告,是将上届少代会以来少先队组织的工作和活动情况,向会议汇报,由代表做审议。少代会的工作报告内容中,还应包括对今后一段工作的设想和建议,供大会做决议时参考。
少代会的工作报告,由上届少代会选出来的队委会负责起草。起草时要听取各方意见,尽量全面。未经代表大会通过的工作报告应是工作报告草案,一经修改通过,则是大会正式工作报告。
少代会的工作报告一般由队委会的负责人向大会汇报。学校少代会上则由大队长向大会做工作报告。
(四)少代会提案制度
少代会代表参与队内重大事务的讨论和决定,必须充分反映队员的心声,代表他们的意愿。少代会提案制度是会议代表履行好自己职责的好办法,由会议代表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征询、听取队员们的意见、要求和建议,经过整理归纳,用书面形式提交大会讨论的一种制度。
少代会要对代表们提交的提案给以尽可能圆满的答复。附提案表一份:
(五)少代会的决议
少代会的决议是把大会有关决定用书面形式写成意见。少代会的决议必须经过与会代表讨论,表决通过。决议内容要简明扼要。其中可以有对过去一阶段工作的评价,对今后一阶段工作的要求,以及一个时期的活动内容、形式和目的等。
少代会的决议是开展队工作和队活动的指导性意见,大队。中队、小队和全体队员都要积极贯彻、落实和执行。